第七十三章 承包-《巨兽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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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有来有回的几天后,双方就承包价格达成共识,承包价格16元一亩一年,总共520亩地,包括山脚下10来亩的池塘,一年总共8320元,总共承包10年,需预付三年承包费,总计24960元。
承包期10年,不是李宇昊不想延长承包期,而是三峰村村委不允许,毕竟是GZ市,十年后的发展谁也很难料到,要是遇上GZ大开发三峰村,那时候不是亏大了吗?
不过三峰村村委也考虑到了承包荒山种植养殖都是需要时间才能回本,所以才把承包期限定在10年,不能把李宇昊吓走!
还不到2万5千元,这点小钱李宇昊早就不看在眼里了,连一天的营业额都不到,所以李宇昊很爽快地答应了,并与对方签订了合同,合同方规定了,三峰村村委会作为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协助李宇昊获得林权证,并协调李宇昊与村民、村集体之间的外部关系,保证承包期间内水电道路等基础措施的通畅和正常运转,而李宇昊作为乙方,在获得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法律规定的农业用途,必须对承包的荒山植树造林,不得荒芜,如果荒芜两年内则视乙方自动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
所有的合同条规李宇昊都看过了,表示对条规没有意见,但是有一条,是李宇昊坚持要做的,那就是将条约拿到镇政府公证批准。
毕竟李宇昊看到很多小说,里面都讲了主角承包荒山,然后赚大钱后,就跳出一些富二代官二代或者村霸之类的人,利用合同条约没有经过镇政府批准的程序,肆意摧毁合同的情节。
李宇昊不想将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员。所以对于这一步,分外执着。
结果人家村支书张启华听了李宇昊的话,笑了起来,说,肯定要报给镇政府批准的,不然条约怎么成立!怎么办理林权证!
张启华的话让李宇昊闹了个大花脸,于是不再说话。
几天后,合同签订,一式三份,李宇昊终于得到了鸡冠山520亩的荒山荒坡的承包权了,他的“巨兽农场”也终于可以建立起来了。
巨蚯终于可以放开胃口,大吃很多斤了,至于那只断翅巨蜂,也可以想办法,把它拿出来放养了,这段时间来,每天吃李宇昊20多罐蜜蜂,每天花他近700多元,再不把它放出来,李宇昊都快要被他吃穷了。
而李宇昊,也可以收获到大批量的特种肥料,去支持他的餐饮事业扩张,去赚更多的钱,去买车,去买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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